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、會計師溝通方式
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之溝通情形(應包括就公司財務、業務狀況進行溝通之重大事項、方式及結果等):
(一) 本公司獨立董事可直接就公司財務、業務狀況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進行溝通及了解。
(二) 稽核主管於稽核項目完成之次月向獨立董事交付報告,且列席每次審計委員會報告,溝通情形良好。
(三) 會計師每年至少參加審計委員會,報告年度查核結果。
| 審計委員會 日期、期別 | 溝通方式 | 溝通重點 |
|---|---|---|
| 113.4.9 第3屆 第4次 | 會議 | 1. 獨立性 2. 查核人員查核財務報表之責任 3. 出具查核意見之類型 4. 查核範圍 5. 查核發現 6. 事務所品質管理制度之溝通 7. 近期主管機關檢查上(興)櫃公司重大內部控制缺失及提醒事項 8. 重要會計準則或解釋函、證管法令及稅務法令更新 |
| 114.3.20 第3屆 第8次 | 會議 | 1. 獨立性 2. 查核人員查核財務報表之責任 3. 事務所品質管理制度之溝通 4. 出具查核意見之類型 5. 查核範圍 6. 查核發現 7. 其他溝通事項 8. 近期審計準則更新彙總 9. 重要證管法令更新 |